反詐騙資訊頁面
最近幾個月裡,投資詐騙案件持續增多,舉凡各種合法的資產管理公司名稱 (包括鋒裕匯理資產管理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鋒裕匯理))、登記地址、商標與/或授權號碼,乃至於員工姓名等,都有可能遭到詐騙行徑所濫用。
詐騙歹徒竊用鋒裕匯理與/或其員工身分,並/或偽裝為鋒裕匯理合作對象,假冒鋒裕匯理或其子公司,散播不實的商務邀約與投資提案。類似的不實邀約與提案,與鋒裕匯理並無關聯,依據法令,鋒裕匯理及其子公司無需承擔相關義務。
我們關心您的權益,為協助您自保並免受詐騙,敬請詳閱下列資訊。
鋒裕匯理鄭重呼籲客戶提高警覺,注意下列要點:
- 鋒裕匯理及其子公司絕不會直接聯繫一般大眾進而提供服務或投資產品,尤其不會直接兜售金融產品;
- 鋒裕匯理絕不會向一般大眾直接收取資金;
- 鋒裕匯理員工絕不會以任何方式向一般大眾直接推銷投資提案;
- 鋒裕匯理產品之合法經銷,皆須透過銀行、保險公司與券商者等通路;
展開任何投資之前,請先查詢投資單位是否經過核准並合法經營。
鋒裕匯理謹此提醒,下列警訊尤應留心:
- 聯絡人與您素不相識;
- 對方承諾高報酬、零風險;
- 對方遊說或逼迫您儘速決定;
- 對方要求您進行轉帳。
一般而言,我們建議您遵循下列原則:
- 拒絕接聽陌生來電;
- 切莫透過電子郵件,或無法確認公信力的任何網站,透露自身的個人資訊 (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身分證件、銀行詳細資訊、國際銀行帳戶號碼(IBAN)、地址證明等);
- 不要輕信任何談話對象,尤其是透過電話提供的各種資訊。來電者有可能隱藏真實身分或刻意誤導您:他們其實是假冒真正員工的歹徒;
- 敬請根據對方聲稱的公司或企業名稱,查證相關詳情 (電話、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然後直接聯絡該公司,核實對方身分真偽以策安全;請勿輕易點擊對方要求您點按的任何連結以免受騙。
如需更多資訊,敬請參閱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下稱「投信投顧公會」)下述網站之「投信投顧反投資詐騙專區」: https://www.sitca.org.tw/ROC/anti_fraud/af_index.html
投信投顧公會也在其網站上發布:
- 非法業者警示專區(請注意,該警示專區未含所有非法業者資料,投資人若有需要,請進一步至『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 https://www.sitca.org.tw/ROC/Legal/main2.html?v=1430240179
- 以及查詢合法業者; https://www.sitca.org.tw/ROC/Legal/main1.html?v=1430240179
投資人如發現有不肖人士進行非法投顧、非法代操,或遭詐騙之情事,可逕向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800-007-007)或內政部警政署165全民防騙網(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告發檢舉,或檢具具體事證予投信投顧公會轉請法務部調查局或警政單位調查。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與陳情專區(網址如下),提供檢舉信箱、檢舉電話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民眾檢舉金融違法案件獎勵要點」之連結,以鼓勵民眾勇於檢舉金融違法案件,對因檢舉而查獲金融違法案件之檢舉人給予獎勵。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54&parentpath=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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鋒裕匯理投信「反詐騙重要聲明」
鋒裕匯理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 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台北101大樓32樓之一 | 總機:+886 2 8101 0696
本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投資人應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度之投資標的。
本基金可能投資於未達一定之信用評等或無信用評等之轉換公司債,由於轉換公司債同時兼具債券與股票之性質,因此除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及利率風險外,還可能因標的股票價格波動,而造成該可轉換公司債之價格波動,投資該類債券所承受之信用風險相對較高。本基金之主要投資風險包括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變動風險、流動性風險、外匯管制及匯率變動風險、政治風險、經濟風險、資產過度集中風險、產業景氣循環風險、投資標的或特定投資策略風險、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風險、基金特色之風險及商品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投資人以非本基金計價幣別之貨幣換匯後申購本基金者,須自行承擔匯率變動之風險;如以外幣計價之貨幣申購或買回時,其匯率波動可能影響該外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投資績效,投資人應注意因其與銀行進行外匯交易時,投資人須承擔買賣價差,該價差依各銀行報價而定。人民幣目前無法自由兌換,且受到外匯管制及限制。此外,人民幣為管制性貨幣,其流動性有限,且除受市場變動之影響外,人民幣可能受大陸地區法令、政策之變更,進而影響人民幣資金市場之供需,致其匯率波動幅度較大,相關的換匯作業可能產生較高的結匯成本。本基金得從事利率交換,其風險包括交易契約因市場利率之上揚或下跌所產生評價損益變動之風險,由於債券價格與利率成反向關係,當利率變動向上而使債券價格下跌時,基金資產便可能有損失之風險,進而影響淨值;利率上升亦可能影響利率交換合約的價格,進而影響基金淨值。交易對手無法對其應交付之現金流量履行交割義務之信用風險。基金得為避險目的從事衍生自信用相關金融商品交易(即信用違約交換(CDS)及信用違約交換指數(CDS Index,如CDX系列指數與Itraxx系列指數等),雖然可利用承作信用相關商品以達避險,惟從事此等交易可能存在交易對手之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市場風險,且縱使為避險操作亦無法完全規避違約造成無法還本的損失以及必須承擔屆時賣方無法履約的風險。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基金公開說明書(或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www.fundclear.com.tw) 中查詢。基金投資涉及投資新興市場部份,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也可能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之影響。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金管會規定,基金直接投資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且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20%,故本基金非完全投資在大陸地區有價證券,另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可轉換公司債具有股債雙重特性,因此,投資人需同時考量股債雙重風險,包括市場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股價波動風險、匯率風險、信用或違約風險等。 B、U、T級別受益權單位銷售時不須銷售費用(手續費),然受益人依其持有期間內買回受益權單位有遞延銷售費且係自買回款項中扣除。遞延銷售費用係依擬買回單位之現行市值及申購價格,兩者較低者計算。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依公開說明書規定,分銷費係按月累計,以相關子基金之相關級別日平均淨資產價值為計算基準,每年最高1%。